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张东星)阳原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20日,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案,间接促进50多个农户追回玉米款25万元。
申请人张某系阳原县人,长期从事玉米收购生意。三年前,孙某向中间商张某购买了 价值100万元的玉米,其中25万元一直未支付。张某无资金周转,未向50多个农户支付玉米收购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将孙某起诉至阳原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孙某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将欠款履行完毕,但孙某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法定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孙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无果。恰在此时,申请人张某提供了被执行人有存款及房产在其家属名下的线索。
4月20日5时许,执行干警一行6人来到孙某住处,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孙某慑于法律威严,表示愿意协商履行。在法院,执行干警一边帮助被执行人孙某联系其家属还款,一边和申请人张某协商如何履行。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孙某的妻子当场履行现金8万元,手机转账17万元。至此,25万元欠款全部履行完毕,50多个农户也领到被拖欠的25万元玉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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