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06日
第03版:民生

群众丢的电车被民警找回来了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路濛)为民办实事,警民鱼水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乐市公安局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4月20日21时30分许,新乐市公安局正莫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某报警:电动车不见了,价值2300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原来,当日20时许,张某的儿子出门买零食,将电动车停放在商店旁的胡同里,后又去办其他事,回来就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为尽快找回电动车,派出所民警立即着手开始调查。民警仔细查看了事发时商店的视频,但因电动车停放的地点刚好处于盲区,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又继续在周边走访调查,也没能找到电动车。

21日一早,民警又开始继续调查。走访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在丁字路口附近的一车库旁停放着一辆电动车,与张某所描述的电动车极为相似。民警立即找到车库的负责人温某询问情况。

温某表示,该电动车当晚停放在自家门市附近的胡同,临近关门闭店,也没有人来骑走。想着可能是附近住户停放,考虑天色已晚,担心电动车丢失,就将电动车暂时放到了自家的车库内。温某说,一晚上都没关门,等着车主。如果还没有人来找,第二天就报警求助。

随后,民警通过比对,确认该车辆确系张某家的电动车。民警对温某表示感谢,并将电动车归还给了张某。

见到失而复得的电动车,张某十分激动,对派出所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以及温某的好心善举表示了真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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