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丽梅)4月28日,新乐市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在定州当地法院协助下,成功强制执行了一起房屋腾退案。
杨某、田某申请执行冯某、刘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4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偿还所欠工程款,新乐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冯某名下位于定州市南城区的房产一套。房屋拍卖成功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或现场劝说被执行人冯某腾房,均遭拒绝。后来,被执行人甚至拉黑了执行法官电话,玩起了“躲猫猫”。
为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新乐法院启动强制腾房程序。然而,异地强制腾退房屋难度较大。为保证强制执行顺利进行,新乐法院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指导下,与定州市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共同制定了缜密的执行方案。
4月28日7时30分,执行干警和法警20余人集结完毕,在执行法官邱俊田的带领下,火速前往定州市。定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华国宇带领8名干警协助执行。
抵达腾房现场后,法官宣读搜查令,执行工作迅速展开。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干警清理现场障碍物,劝解疏导周边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另一路在邱俊田带领下上楼腾房。
房间没人,开锁人员破门后,执行干警鱼贯而入。因生活杂物较多,执行干警挨个房间清点物品,登记造册,监督搬家人员分类打包,妥善装车。腾房全程录音录像,实时记录腾房动态,确保了执行工作公开、透明。
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冯某与妻子闻讯赶了过来。看到自家物品已被装上车,冯某妻子情绪激动,又哭又闹。法官轮番劝说被执行人妻子,向她摆事实、讲道理,警告其已严重妨碍执行,如再无礼纠缠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冯某妻子情绪平复后表示不再阻碍执行。
经过连续7个小时的紧张作业,该房屋被顺利腾空并交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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