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班珏)“真的没想到咱们交警同志这么快就能破案,给了我们这么满意的答复,太谢谢了!”5月4日,衡水市冀州区交警大队仅用10小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伤者家属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5月4日2时13分许,冀州区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一群众报警称,其看到在冀门线小寨乡西岳家庄村道口处,一辆面包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面包车肇事逃逸,要求立即出警处理。
接警后,事故科值班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电动三轮车车主已被120救走,现场只剩下面包车撞击后脱落的灰色碎片和损坏的三轮车。经初步勘查得知:岳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被一辆面包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岳某某受伤、电动三轮车损坏,发生事故后肇事面包车逃逸。
因事发路段没有监控设施,民警展开走访调查,终于,从一名现场目击者处得到线索:肇事车辆发生事故后向西行驶一段又掉头回来,继续向东驶离。得知这一线索后,民警随即由事发位置向西继续摸排至冀门线与赵南线交叉口处,发现路口东侧有一块与现场相似的车辆脱落物碎片。民警判断肇事司机应该是熟悉现场环境的周边村的村民,其有意躲避前方不远处的监控摄像头,便将目标锁定在事发地附近几个村庄。
办案民警认为,一般情况下肇事司机会在事发后有意识躲避监控,但事发前肯定不会。有了这一想法,民警立即在指挥中心调取了5月4日0时至案发时间段内湖滨大道与迎宾大街交叉口所有车辆抓拍,逐一筛查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TN***3号银灰色面包车有重大嫌疑,通过查询确定该车驾驶人为小寨乡垒头村村民朱某某。随后民警立即驱车赶至朱某某家中,并在朱某某家南侧胡同内找到肇事车辆。
由于朱某某家门紧锁,民警便联系垒头村干部让其通知朱某某及其家属,并告知利害关系。当日12时许,迫于压力,朱某某在其母亲陪同下返回家中向民警自首,对凌晨2时许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称当时发生交通事故后怕赔钱便开车逃逸。
至此,冀州交警用了不到10个小时便将这起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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