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刘淑芳)“乡亲们,你们好!我们今天来村里给大家带来了交通安全知识······”这是5月10日,井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科民警在南陉乡南陉村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情景。
南陉村地处井陉西北部边远地带,与平山县交界,路况复杂多变。当前正处于农村播种大忙季节,农民下地干活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和使用三轮车载人载物等行为频发。为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宣传科民警利用村委“大喇叭”向全村农民朋友们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解了安全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驾驶人坚决不开超载三轮车,不开无牌无证、人货混装车,不开违法载人农用车,行人通过省道一定要观察来往车辆动态,珍惜生命,平安出行。
之后,他们还到该村的寄宿学校,为200多名小学生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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