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志青)记者5月7日从石家庄市司法局获悉,自今年3月以来,该局行政复议处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将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合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主要目标。
某县农民张某因对占地没有得到补偿不满,向县政府提出补偿申请,县政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按期作出答复,张某向石家庄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经调查了解,县政府并未征收该村土地,是该村因建设需要协调县交通局占用了该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修建了一条公路,该村将占地补偿给予了申请人所在的原生产村民小组。
按照法律规定,县政府没有答复申请人的法定职责,但作为一级政府有对人民群众来信答复的义务。近日,行政复议处组织县政府、乡镇政府及村集体组织进行了协调,将村委会已补偿给村民小组的占地补偿费用按照相应的份额发放到了村民手中,使申请人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同时,行政复议处的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张某进一步宣传了行政复议法相关法律知识,申请人张某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石家庄市司法局通过组织协调,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
据石家庄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处长张洪志介绍,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行政复议处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调查笔录,在司法局网站开通网上申请功能,公布了接收申请的电话和邮箱,公示行政复议办理流程,公开了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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