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于会敏 高驰)近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支持起诉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在保障离异一方对子女依法享有探望权的同时,也维护了未成年人获得父母双方关爱的合法权益。
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统一集中办理以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检察院注重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移送、通报机制。2020年12月中旬,该院未检办接到了北戴河新区妇联电话,称一名女性来访人武某某向妇联反映:自3年前离婚后,前夫一直不让其看望孩子,现欲通过诉讼保障自身探望权。但武某某苦于自己是外地人,且文化水平偏低,不知该如何向法院起诉,只好向妇联求助。妇联将该情况反映给未检办,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给予武某某相关帮助。
接到该线索后,北戴河新区检察院未检办立即着手对妇联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主动联系武某某,了解其诉讼请求和相关事实理由,后依法分别调取了其与前夫常某某的离婚协议书、常某某多次不允许武某某探望婚生子的QQ聊天记录等证据,并联系到常某某,对武某某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经查,武某某与前夫常某某于2017年6月30日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载明婚生子小常(5周岁)由前夫常某某抚养,武某某有探望权。自双方离婚后,武某某多次提出探望小常,但常某某或直接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不让母子相见,其行为已严重影响母子亲情培养,不利于小常身心健康。
经审查,按照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该案属于诉讼请求可能对未成年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民事诉讼活动,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2021年1月4日,北戴河新区检察院正式受理该案。
北戴河新区检察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武某某作为小常的母亲,依法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而常某某有协助的义务。为保护武某某的民事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依法决定支持起诉。2月23日,北戴河新区检察院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支持武某某起诉保障探望权,并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
除了为武某某提供法律帮助,协助其向法院起诉,北戴河新区检察院还主动与受诉法院立案庭对接,督促法院快立、速审。
最终,北戴河新区法院于近日当庭宣判:武某某主张行使探望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判决武某某每年探望小常两次直至其成年,常某某必须予以协助。
行使探望权遭受妨害,损害的不仅仅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更侵害了未成年子女获得父母双方关爱,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的根本利益。北戴河新区检察院采取支持起诉方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具有检察温度的司法保障,有力促进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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