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财产线索后快速出击,两个小时内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据了解,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人刘某存在购房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拒不退还房款。当日晚,刚刚从天津办案回到法院的执行局副局长刘军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在永济路附近一养生店发现涉案车辆。刘军没顾上吃饭,立即带队赶至现场,等车辆驾驶人回来后发现其并非被执行人。该驾驶人称,车是刘某抵账抵给了自己。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驾驶人同意将车交给法院处理。 王泽钰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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