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0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任军:

关于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被告任军、王博文追偿权纠纷一案,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拟对进行鉴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的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138号百川大厦诉讼服务中心009室。电话:85051562)选取鉴定机构。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江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桥东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1年6月2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方郄路178号金碧雅苑7-1-1501号不动产,建筑面积173.27平方米。起拍价:1840000元,保证金:184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师法官,电话0311-67795806,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石家庄松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寇子龙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3日上午10时至2021年6月4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寇子龙名下车牌号为冀A444N7捷豹汽车一辆。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刘庆安与康敬奇合伙企业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10时至2021年6月22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康敬奇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88号奥北公元小区A区1号住宅楼01-2102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申请人李召依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29日作出的(2008)保刑初字第1070号判决,于2021年4月6日向保定市直隶公证处申请办理了编号为(2021)冀保直证民字第2427号的提存公证,已将该判决中民事赔偿部分提存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请张泽州、王小分自2021年4月6日(提存之日)起五年内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行使上述判决中取得的债权。

联系电话:0312-3013668

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公证处

公 告

申请人王泽兵依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8日作出的(2010)冀刑三终字第48号裁定,于2021年4月7日向保定市直隶公证处申请办理了编号为(2021)冀保直证民字第2487号的提存公证,已将该判决中民事赔偿部分提存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请王连辉、王立凯、王树明、张素梅自2021年4月7日(提存之日)起五年内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行使上述判决中取得的债权。

联系电话:0312-3013668

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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