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吴艳丽
“晓晶,上回你教给我的调解方法,我回去试了,真管用,跟那两家一说,他们都服气。这下好了,问题终于解决了。”记者4月26日来到迁安市五重安镇采访时,一进“晓晶调解室”的门儿,正好赶上石门村党支部书记对迁安市司法局五重安司法所所长高晓晶登门致谢。
“有了‘X+5’小微调解模式,我这儿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老百姓找上门的少了,村干部代理咨询的多了,村干部的调解积极性高了,绝大多数的矛盾纠纷在村里就能得到解决,信访量连年下降。”高晓晶对记者说。
探索“X+5”小微调解模式
到底什么是“X+5”小微调解模式呢?迁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大为介绍:“‘X+5’小微调解模式,本质是人民调解,通过引入多元力量,推动‘小事化了’,消除矛盾隐患。”
这里的“X”,指的是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力量,将一批有威望、热心调解的群众、社会团体等力量纳入调解组织体系。而“5”,即5种小微调解途径,村级微调解、镇级微调解、品牌微调解、治安微调解、诉前微调解。“这五种调解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多管齐下’,联合调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张大为表示。
“之所以能够总结出台‘X+5’小微调解模式,也是由五重安镇矛盾纠纷特点决定的。”迁安市五重安镇党委书记陈晓东对记者说,“五重安镇地处迁安、迁西、青龙三县(市)交界处,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矛盾纠纷多发高发。2015年底,五重安镇探索推出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管住了村干部用权行为,反映村干部用权方面的信访案件基本清零。然而邻里纠纷、地边纠纷、家庭纠纷等方面,依然存在问题隐患,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就会越结越深,既直接影响群众的和睦相处,又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在这样的背景下,五重安镇在持续深化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从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出发,积极探索建立起可诉说、可倾听、可咨询、可解题的工作机制,于2019年创新推出了‘X+5’小微调解模式,有力推动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多管齐下”小事解决在村
“晓晶,我这儿有一件难事儿,我们都调解4个月了,可还是不行,你看咱们怎么想想办法,给这事儿解决喽?”说这话的是五重安镇某村的党支部书记。当时,因为一起“祖坟梨树”的纠纷,村里两户人家闹得不可开交,村干部每晚坐在两家炕头调解,但两家都坚持自己的意见,互不相让。
原来,村里张家(化名)祖坟占用李家(化名)的地,每年清明上坟铲土,渐渐形成了一个浅坑,用枝叶盖着看不出深浅,李家人走路经过时不小心崴了脚,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其实这只是一个导火索,深层原因是李家梨树种在祖坟中间,张家按照风俗认为对自家人不好,导致矛盾愈演愈烈。”村党支部书记说。
多次劝说无效下,村党支部书记找到司法所。所长高晓晶将村干部、乡贤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大家一同前往事发地,实地查看情况。(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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