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岂淑娟 张美月)去岳母家陪丈母娘过节,本应该提出表扬,可滦州市男子周某却办了糊涂事——酒后驾车回家,最终被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5月9日21时许,滦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茨榆坨中队民警在辖区乡间路西长坨村北处开展夜查行动,将一辆冀B牌号的小型汽车拦下进行检查。因驾驶人周某身上有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周某称因为当天是母亲节,他去岳母家陪其过节,一时高兴就喝了点酒,心想家就在附近,不会遇到交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结果却在家门口被民警查获。
民警依法对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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