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娟
“感谢法官同志,是你们解开了我们的心结。虽然婚姻结束了,但是我们在案件处理中感受到了你们是真心为我们双方考虑的。”5月6日,黄骅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周延刚为一对七旬老人出具了离婚调解书后,该二人对其表示感谢。
20世纪70年代初,原告张某(男)与被告刘某(女)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然而,一家四口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甜蜜,在共同生活的近半个世纪里,两人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老人的女儿们虽经常劝解,但是两位老人的性格要强,互不相让。为此,在30年前,小女儿刚出生不久,双方就订立了一个“30年的约定”,约好等小女儿三十而立后,两人就毫无牵挂地离婚。如今,小女儿刚好满30岁,张某就“如约”将老伴刘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周延刚接到案件后,针对该案的特殊性,特别邀请了老人的两个女儿一起来参加调解工作。调解中,两位老人情绪非常激动,刘某觉得几十年来丈夫不关心自己,伤透了自己的心,同意离婚;张某则认为妻子脾气不好,二人虽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但是连续好多年分房睡,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见老两口互不相让、互相指责,周延刚希望双方能珍惜四十多年的婚姻,多想自己的不足,多想对方的好处,不要轻易走上离婚这条路。接着他又做两个女儿的工作,希望她们能劝说老两口,七十几岁的人了,应该享受生活而不是互相争吵。女儿们则表示老两口的矛盾不是一天两天了,她们也很无奈。周延刚考虑到双方经过四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实属不易,于是决定再给他们一个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若十天之后二人还是坚决离婚,就为二人出具离婚调解书。
十天之后,两位老人和女儿女婿按时来到黄骅法院审判庭。两位老人还是坚决要求离婚,两个女儿也表示尊重二人的选择。周延刚本着尊重每一个人婚姻意愿的原则,考虑两人目前在一起生活难以实现相互照顾和保持心情愉悦的现状,最终为双方出具了调解协议。两位老人在亲属的见证下,心平气和地在离婚调解书上签了字。随后,周延刚又详细询问了离婚后双方的生活打算,叮嘱两个女儿要尽到赡养义务,照顾好老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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