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1日
第05版:法院周刊

用司法呵护绿色发展

——邢台法院全面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纪实

□ 张伟亮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邢台举全市之力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美丽邢台渐行渐近。

2020年1月,邢台市委、市政府作出郑重承诺:到年底,PM2.5平均浓度退出全国“倒十”。聚焦这场“蓝天保卫战”,邢台法院系统坚持审判工作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竖起法治盾牌,捍卫绿色发展,在全省创出多个“第一”。2020年底,邢台市“退倒十”的目标圆满完成,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两项指标改善率均居全省第一。

“军功章”的背后,邢台法院系统打造的环境资源审判新品牌作出了应有贡献。自2019年以来,邢台法院系统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审判工作各个方面,用司法呵护绿色发展,在工作创新中践行生态优先,在全省创出多个“第一”,为邢台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2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荣立全市2020年度生态司法保护工作“集体三等功”。

◆ 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明明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是土地整治施工合同,也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进行开采砂石活动,但李某某、席某某投资成立的公司却“挂羊头卖狗肉”,在施工中不断盗采河砂,并以此非法牟利。

沙河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对两人违法所得的62万余元予以追缴,并判决被告人将采砂石造成的砂坑恢复原状,否则承担修复费用。

2020年,邢台市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三清理一打击”专项活动。邢台中院成立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工作专班,把涉非法采砂案件列入重点督办范围,全年共审结非法采矿案51件,判处129人;先后组织7批非法采矿案件集中宣判,对39个案件的108名被告人判处实刑,并处罚金,将案例向社会公布。

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品牌,助力市域经济绿色发展。邢台中院按照市委、市政府“退倒十”目标,第一时间响应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面指导全市法院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能力。

◆ 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

早在2013年,邢台中院正式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多年来,邢台法院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集约化。

2019年初,邢台中院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模式。2020年5月,邢台法院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县集中管辖,确定南宫市、开发区、沙河市等6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试点以外的法院不再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

在邢台法院系统诸多环境资源审判改革项目中,落实生态修复为主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0年11月,邢台市南和区法院发出我省首份环境禁止令和环境修复令,禁止被告人继续从事采砂活动,责令其按期平整恢复,否则将判令其承担惩罚性赔偿。

环境禁止令、环境修复令、补植令、管护令、巡查令、放流令、劳务代偿令……这些令状成为邢台法院优先考虑环境修复、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有效探索。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并不打入法院的账户。2020年1月,在邢台中院建议和推动下,其与市财政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邢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设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将全市法院判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统一纳入市财政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依法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1559.65万元,退赔资源损失1535.8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中已执行到位1112万元。

◆ 向前向后延伸司法职能

询问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向企业赠送《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提示书》,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法治需求……2020年3月,邢台全市法院“环保法官送法进企业”活动启动。

在助推PM2.5“退倒十”工作中,企业担负着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责任。为此,邢台中院把环境风险点、环境责任以及法律规定等内容汇编成《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提示书》,向社会公开发布,向重点排污企业赠送,积极与企业建立环境治理长效协作机制。

截至目前,邢台全市法院共走访重点排污企业303家,发放《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提示书》5000余册,授课142场次,受众1.5万余人次,解决实际问题206个。

环境资源审判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必须把审判与服务同步推进,走出法庭、下沉服务,有效开展两个延伸。其中,“向前延伸”就是强化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把审判工作提前到预防阶段。

除了“送法进企业”,邢台法院还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调研活动,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资源保护等方面,与相关单位搭建环境违法预防协作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多部门联合预防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污染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执行全过程,充分发挥环资审判的评价、教育、指引、警示作用。

2020年12月1日,我省首家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在沙河市开工建设。建成后,大沙河沿岸将变成一处融生态恢复、公众参与、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生态公园。目前,全市法院正在同步建设4个这样的基地,将其作为法院“向后延伸”的一个重要举措。

今年2月,在邢台中院的倡导和推动下,省法院组织邢台、邯郸、石家庄、保定、张家口等5个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正式建立太行山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

“邢台法院将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司法呵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回应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为推动邢台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的现代化水平跃上新台阶提供司法保障。”邢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霁表示,全市法院系统将继续在服务和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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