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群众对骑乘车辆要戴头盔的认同感,连日来,玉田县公安交警大队利用县级“两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公布曝光了4起典型案例。这4起案例中,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驾驶人与其他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均因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而加重自身损害后果,并都被认定为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通过4起案例的公开曝光,玉田交警告诫广大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不是累赘,关键时刻能保命。
霍群丽 王志永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