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7日
第04版:民生

法官悉心调解 90多万元赔偿款当庭兑现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卜晓奇)“谢谢李院长的帮忙,让我们不用再为要回爸爸的赔偿款奔波了!”“我也代表公司向李院长道谢!” 5月24日,在赤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树艳的倾情调解下,原告(死者亲属)终于拿到了91.1万元赔偿款,被告沧州市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当场一次性结清,并对法院调解表示满意。

事情源于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张某在被告沧州市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修建公路工作。2018年10月,张某在赤城县工地修路时突发疾病,于转院途中死亡。后经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不服,向赤城县法院提起劳动争议之诉,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因被告无故不到庭,法院裁定案件撤诉处理。张某后被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劳动仲裁部门就张某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进行仲裁,原告(死者亲属)和被告沧州市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服该仲裁裁决,2021年4月6日和4月9日分别向赤城县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法合并审理此案。

李树艳是承办该案的法官,了解到原告死者妻子有智力残疾,在办理该案时,她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考虑到劳动争议案件背后,是劳动者死亡后如何获得赔偿的问题,将赔偿问题解决到位,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才能最终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

李树艳先电话沟通,倾听双方意愿和诉求,充分了解案情并阅卷后,于5月24日约双方到法院再进行开庭前调解。被告沧州市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给张某上工伤保险,本案如依法判决后,该公司需按月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双方还可能因赔偿问题再次引发新一轮诉讼,但经调解一次性给付赔偿款,案件将一次性得到彻底解决。

李树艳本着“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的态度进行了调解。因前期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产生较深的误解和积怨,原、被告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李树艳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头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充分释法析理,在自愿合法前提下,使双方意识到只有以调解方式处理此案,才能尽快消除误解和积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李树艳苦口婆心的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兑现了91.1万元赔偿款。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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