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拼命的劲头工作,不辞辛苦,不顾劳累,倾尽此生为民安。
杨栎,1966年4月出生,1986年8月警校毕业后加入公安队伍,生前系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2014年11月,他四天三夜连续奋战办案一线,因劳累过度于11月8日晚突发心脏病,经近15个小时的抢救,不幸殉职,终年48岁。
杨栎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先后在派出所、法制科、政工监督室工作,在不同岗位均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负责分局法制工作期间,他狠抓法制培训、法律宣传和案件审核等工作,使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担任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后,他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从优待警工作力度,有效解决了影响分局队伍发展的诸多问题,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的充分肯定。他心系百姓,一心为民,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杨栎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市十佳政法干警、燕赵楷模等,2015年6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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