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追缴赃款8.51亿元;省监委成立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148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66人、“红通人员”3人,追缴赃款2.65亿元,特别是突破了一批重点难点案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成为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新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数量明显减少,2020年以来未发生新增外逃人员,形成了有效震慑和遏制。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省追逃追赃工作需要应对不少问题与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省监委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追逃追赃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依靠省人大支持、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追逃追赃法治化水平。同时,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追逃追赃工作队伍,从严从实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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