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云运
“我当初真的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后来得到法官的帮助和关心,我非常感动!”5月18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法官第三次来到一起离婚纠纷案当事人家慰问时,当事人付某感动地说。
1月6日,深州法院受理了原告康某与被告付某离婚纠纷一案。护驾迟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夫妻感情不和,原告多次起诉离婚,被告付某因摔伤进行过开颅手术,身体患有残疾行动不便。为此,承办法官来到被告家中调解,耐心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只是就婚生女抚养问题争执不下。
为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孩子抚养事宜,承办法官第二次来到被告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耐心调解、释法说理。3月8日,双方离婚,一致同意婚生女儿由原告康某抚养,被告付某自2021年4月起每季度第一个周末对孩子进行探视,且孩子每年寒暑假期间随被告居住生活一周时间。
4月初,被告付某找到承办法官,表示原告不配合其对女儿探视。承办法官立即与原告沟通调解,做原告思想工作。原告主动把孩子送到被告家中,并表示以后会积极配合探视。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考虑到被告身体受到创伤和离婚的双重打击,5月18日,承办法官再次来到被告家中进行探望,并送去了慰问品,详细询问被告身体恢复情况,并嘱咐其加强锻炼、养好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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