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元元
当下,很多人对应持证驾驶有号牌的摩托车不以为然,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交警查不到,就不存在问题。殊不知,其中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无证、无牌就需要承担责任。日前,黄骅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撞伤行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子,法官通过耐心调解为双方化解了矛盾。
孙某驾驶摩托车沿公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将前方顺行的王某撞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且未按交通规则行驶应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该事故造成王某左膝、左足等多处受伤。后双方因费用的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给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8万余元。经过几番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孙某赔偿王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46000元,案件款当场履行完毕。
说法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的一种,因此在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时,一般是按照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那么摩托车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要承担哪些责任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造成事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在本案中,孙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辆且未按交通规则行驶,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以此为戒,安全无小事,人人应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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