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安世乔 牛继芬)长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2020年6月起,我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保护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件,磋商结案30件,督促修复受损长城18处,协助划定保护范围20处,督促规划修缮方案14个、完善标识牌219处。
5月30日,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连军告诉记者,此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在全国15个存有长城文化遗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尚属首次。我省是长城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且跨越汉、明等朝代,堪称“长城博物馆”。 据李连军介绍,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写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后,我省检察机关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在新领域的探索。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就对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进行探索,而后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推广到全省。
5月中旬,记者在迁西县明长城榆木岭关城了解到,这里曾修建了一段登山步道,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步道危及长城安全,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登山步道被依法拆除,长城恢复往日风貌。据悉,未经批准在长城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是此次专项活动监督重点之一。办理重点案件,达到办一案,痛一片,助推治理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坚持诉前多元化解问题,是此次专项活动的特点。
内丘县鹤度岭长城由于常年失修,破损严重。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制定了维修保护方案,争取到省文保资金40万余元,对长城维修加固。目前,鹤度岭已成为内丘一道靓丽的文化工程。长城失修毁损而有关部门未尽职责,也是此次专项行动监督重点。长城保护涉及不少历史遗留和民生问题,涉及文化旅游、住建、财政等多个部门。检察机关一方面助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一方面推进形成各部门协作机制,探索长城保护社会治理新途径。
保护长城,坚定文化自信。一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在有长城留存的9个市及雄安新区,共58个县(区、市)进行踏查,开展公益诉讼个案探索、类案监督、专项行动,形成了一体化办案、诉前磋商、公益诉讼+社会治理等工作机制,助推形成长城保护合力,提升长城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