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健)一名男子听朋友说通过办理网络贷款可以挣钱,便信以为真,在朋友的“指导”下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甚至连密码也告诉了朋友。令他没想到的是,他最后不但自己背负了贷款债务,所得到的贷款也被朋友伙同他人骗走了一大半。
5月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胜北刑警中队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其通过朋友闫某生介绍添加了两名微信好友,对方谎称可以帮助其办理网贷,只还两期,剩下的贷款不用还,收取20%的费用。然而,当该男子提供自己的个人资料从网贷公司贷出13万余元后,闫某生等三人将贷款转走8万多元,并将其拉黑。
接警后,胜北刑警中队了解被害人被骗过程后,迅速启动侦查工作,对案件资金流向认真梳理,经过细致调查、深入研判,初步掌握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锁定了由闫某生、张某光、王某亮组成的诈骗团伙。
根据嫌疑人信息,胜北刑警中队立即组织民警对嫌疑人进行抓捕。通过进一步研判得知,一名嫌疑人藏匿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某小区。5月11日晚,民警立即前往该小区进行蹲守,3个小时后将外出购物回来的嫌疑人张某光抓获。
由于三名犯罪嫌疑人只是通过微信联系,彼此并不真正认识,张某光到案后不能提供其他两名嫌疑人的有效信息。经研判,民警了解到王某亮近期在赵县一带活动频繁,遂于5月12日下午前往赵县,并最终将嫌疑人王某亮抓获。
办案民警将张某光、王某亮送入看守所羁押后,经连续工作,研判出闫某生藏匿在山西阳泉老家,遂于5月14日下午驱车前往山西阳泉,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当晚将闫某生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闫某生供认,其伙同张某光、王某亮二人,以通过网络贷款可以挣钱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获得被害人个人资料,后又以服务费等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密码,并取走现金8万余元。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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