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2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以法之名 呵护少年的你

—— 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述

□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文身对身体的危害和对将来就业的影响吗……”5月中旬,全省检察机关“五个一”法治巡讲团走进石家庄,历时5天,在革命老区平山县和偏远山区灵寿县的机关、乡村、学校等开展法治宣讲9场,受众3000余人。所到之处,受到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担当作为、秉持发展理念,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设,作出许多有益探索,打出了一套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组合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0年,省检察院以审判监督程序对张某猥亵儿童案提出抗诉,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智慧出席再审法庭并陈述了抗诉意见。最终,张某由免予刑事处罚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

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呈高发、多发态势,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快、从严追诉各类危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形成司法震慑性。一年来,全省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118人、起诉3061人。

唐山崔某某砍杀学生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快速应急处置,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提出死刑量刑建议。最终,被告人崔某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处于多发态势的严峻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严厉打击,毫不放松。一年来,共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97人。

“一站式”办案机制避免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

去年“五一”前夕,唐山市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暨“一站式”办案区在唐山利康医院揭牌。

“设立涉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及保护工作。”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晋月霞介绍。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取证困难、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等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妇联等部门合作,大力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要求询问要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以“及时、全面、一次询问”为原则,不让保护变伤害。办案、医护等相关人员根据案件情况,在专门办案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权利告知、“一站式”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等工作,避免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切实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目前,全省已建成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疏导等工作的‘一站式’询问办案区95个。”晋月霞说。

精准帮教助失足少年重启崭新人生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坚持一体落实,帮助他们悔过自新、重返社会。

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宜宽则宽,为其回归社会创造机会。一年来,全省共不批准逮捕668人、不起诉623人。对于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依法惩治、当严必严,保持司法震慑、加强警示教育,有效遏制未成年人严重暴力案件发生。全省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118人,提起公诉 1566人。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既是自觉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人特殊司法规律的准确把握。为此,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等部门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暂行办法》,积极扩大社会调查覆盖率,提高社会调查质量,为作出精准处理提供参考依据。

社会治理创新让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更安全

唐山市开平区检察院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时发现,三名相关从业人员有殴打幼儿、寻衅滋事、超员驾驶校车等行为,及时向教育部门提出从业限制的检察建议。最终,两名人员被辞退,另外一名被调离密切接触幼儿的工作岗位。

全省检察机关将“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有机结合,织密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网”。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访学校、幼儿园2291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问题251个,发出检察建议89份,有力推动校园安全制度和预防性侵害制度建设。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宾馆、网吧、酒店等重点场所管理监督,建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隔离带”。两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1件,针对营业性娱乐场所、宾馆网吧等场所开展联合清查活动130多次,对加强旅馆业规范管理发出128份检察建议,坚决遏制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态势。

未成年人文身不仅对未成年人身体产生创伤,更影响其身心健康。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监管,省检察院形成《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问题的分析报告》呈送省人大,建议将未成年人文身监管纳入省未保法条例。同时还邀请军事检察院检察官现身说法,讲解文身对参军、就业等存在的影响,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法治巡讲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种子

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走进贫困地区——让贫困儿童沐浴司法阳光”“赴贫困、偏远山区、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五个一”等系列巡讲活动,结合贯彻落实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等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政策法规,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打通法律、制度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成立法治巡讲团96支,成员共计761人,共有217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建成87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广泛协作形成“六大保护”合力

邢台市检察院、团市委、邢台益襄社工服务中心三方签订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协议,引入社工机构专门对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开展集中教育矫治工作。唐山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密切协作,依托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被害人保护救助、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等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与共青团组织密切合作、探索创新,推动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相结合,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工作进展和成效初显。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在法律层面对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凝聚各方保护力量,省检察院积极加强与省妇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省网信办等单位协作配合,会签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通知、关于构建河北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等合作文件,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在法治宣传、社会支持体系、困境儿童救助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彰显了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法治进步和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决心,也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更多的期待、赋予更重的责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智慧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把贯彻新修订的“两法”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能力水平,争取发挥更大作用、汇聚更大力量,为党和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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