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从2010年的那个春天算起,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吴建伟已在她热爱的检察工作岗位上奋斗了整整11年。11年间,她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始终奋战在办案一线,将青春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神圣的检察事业,取得了傲人的成绩。
办案中公正司法、勇挑重担,她是忠于人民的刑事检察官
吴建伟一直认为,体现检察工作主旨和价值,最直接也最为重要的是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在办案中倾洒自己对道德、正义、良知的坚守。同时,通过惩罚奸恶,对罪孽者施以应有之惩,维护法律之尊严。
从2010年至2019年,作为一名刑事检察官,吴建伟共办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查逮捕、职务犯罪一审、二审、一审判决监督等各类刑事案件100余件。无论案件大小,她都认真对待,查微析疑,确保案件质量。
2012年,吴建伟办理了柳某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通过仔细阅卷、细致审查,吴建伟发现侦查机关在取证时存有瑕疵。其后,经请示领导同意,她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调取犯罪嫌疑人出入看守所记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检等方法进行反复调查核实,最终确定该证据因存疑不予采用。随后,吴建伟又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了该嫌疑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事实。该案的成功办理,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赞扬。
2019年,吴建伟负责一审公诉某厅级干部受贿重大案件。她通过提前介入、多次引导取证,不断完善该案证据。在该案补充调查完毕、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突然翻供。面临此变故,吴建伟一方面向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告诉其翻供并不能导致判决无罪,在其他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依旧可以认定其有罪并判处刑罚,以此破灭犯罪嫌疑人依靠翻供来争取无罪判决的幻想;另一方面,吴建伟从感情方面给犯罪嫌疑人做思想工作,从其家人入手进行思想疏导,并通过律师向其传达了家人的嘱托和希望。经过十几次的提讯和思想工作后,犯罪嫌疑人最终自愿承认了其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成为重大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的典范。同时,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致力检察,投身公益,她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排头兵
吴建伟有个美好的愿望,希望有一天山峦层林尽染,平原蓝绿交汇,城乡鸟语花香;孩子们既能享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又能遥望日月星辰、遍游绿水青山;老百姓再也不用为“舌尖上的安全”担忧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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