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付竞轩 张立平)今年以来,兴隆县司法局通过与县总工会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落实“法治宣传随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跟进、法律服务疏导联动”普法工作机制,通过贴心的法治服务为广大企业职工办实事。
对发现的矛盾纠纷案件,县司法局联合县总工会与县人社局、县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机制,依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调解中后期,司法局注重法律服务联动,全程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活动中,工作人员获悉兴隆某房地产公司与销售员工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该局与县总工会迅速对接,向法院了解沟通相关情况。原来,双方因延时工作是否构成加班等问题引起分歧,公司方单方解除了与11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导致11名员工起诉该房地产公司。法律援助人员为涉事员工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并积极参与调解,与双方进行真诚沟通,讲法理,明事理,最终将该案件调解成功,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员工撤诉,房地产公司给予11名员工30余万元经济补偿。
截至目前,该局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已覆盖全县企业,通过为企业提供法治宣讲、法律“体检”,及时消除矛盾纠纷,对纠纷案件进行了联动调解,保障企业发展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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