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伟,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他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获取了痕检工程师资格,成为全省第一个具有盗抢嫌疑机动车鉴定资格的交通民警。为规范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探索实施的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五选一”惩戒教育处罚模式在全省予以推广。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他主动要求到一线参加战斗。
盖伟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4次、个人三等功8次,受嘉奖3次,先后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河北省抗非维稳先进个人、最美河北人、时代新人·河北好人、最美政法干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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