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民,沧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自参加工作以来,王洪民在反贪、渎检部门先后办理案件几十起,其中不乏大案、疑案,均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在控申处工作以来,他办理申诉、赔偿案件几十起,接待群众来访来信不计其数,即使对待情绪过激的上访人也能做到不急不躁、文明接待。他具体负责过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初查、民主评议及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虽然任务繁重,但从未抱怨过。
他曾连续两年被评为沧州市直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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