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保定市满城区
人民检察院 冀巍
“检察院远程提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搞得好,及时挽救了一个小家,为高效办案且传递温情的检察官点赞!”在我们保定市满城区检察院举办的远程听证会上,应邀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严慧文这样说道。
5月25日,我院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1名办案人员、2名村委委员参与了一场针对犯罪嫌疑人赵某甲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远程听证会。
今年3月7日,犯罪嫌疑人赵某甲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子赵某乙发生争吵打斗致赵某乙受伤。经鉴定,赵某乙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4月21日,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对赵某甲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300元的处罚。4月30日,我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赵某甲批准逮捕。5月17日,满城区公安局依法将本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该案由检察官周茜承办,我协助办理。我们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甲已经与被害人赵某乙达成调解协议,并且真诚悔过,得到了被害人赵某乙的谅解。5月24日,我院收到了赵某乙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
听证会上,与会的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村委会代表分别就案件实事、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
“听了赵某甲对妻子的道歉,我感受到了赵某甲的真诚悔过。考虑到赵某甲平时表现良好,没有犯罪前科,我同意对赵某甲解除羁押。”人民监督员张立军说。
“考虑到双方系夫妻关系,我同意对赵某甲变更强制措施,但是处理家暴的态度应当是‘零容忍’。作为嫌疑人户籍地民警,我会密切关注嫌疑人表现,通过释法说理对赵某甲进行教育,避免再次发生此类刑事案件。”民警苏二宾表示。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重新回归家庭的机会,我一定真诚悔过,做一名合格的丈夫。”嫌疑人赵某甲激动地说道。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是落实法务公开、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院已经开展了11场听证会,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尚属首例。我们将以此次听证为契机,建立人民监督员参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常态化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使案件在阳光下运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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