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云运
“像我家这样的情况,经受了这么大的打击,当初真是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现在得到深州法院护驾迟法庭的帮助和关心,我非常感动!”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被告付某说。
今年1月6日,深州法院受理了原告康某与被告付某离婚纠纷一案。护驾迟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原告多次起诉离婚。但被告付某因摔伤进行了开颅手术,且身体患有残疾行动不便,故承办法官先后三次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耐心为当事人做化解工作。通过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只是就婚生女儿抚养问题争执不下。
为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孩子抚养事宜,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多次耐心调解、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同意婚生女儿由原告康某抚养,被告付某自2021年4月起每季度第一个周末可以看望孩子,且每年寒暑假期间孩子可随被告居住生活一周时间。
该案于3月8日结案后,被告付某于4月找到承办法官,表示原告不配合被告对婚生女儿进行探视。之后,在承办法官的沟通调解和做原告思想工作后,原告把孩子送到了被告家中,并表示以后会积极配合付某探视女儿。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考虑到被告身体受到创伤加上离婚的双重打击,日前,承办法官再次到被告家中进行探望并送去了慰问品,询问其身体恢复情况,嘱咐其加强锻炼,好好调养身体。
据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深州法院把关爱困难当事人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及时给予救助,既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民生的关怀,也让特殊困难当事人真真切切体会到审判机关的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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