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何佳星 纪俊男)5月26 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夏春青带领庭里的法官们把巡回审判法庭开到了曹妃甸区第三农场,现场审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某石油勘探项目污染了汤某某承包的鱼塘,双方因赔偿问题形成诉讼。法官一行实地查看石油勘探作业地与鱼塘的距离,以及汤某某所养殖的鱼虾死亡情况。
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环节有序进行,最终将案件事实全部审理清楚。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以前要去法院开庭,车马劳顿浪费时间,现在法官把法庭开到了家门口,真是一件方便群众的好事!”巡回审判得到了当事人及在场旁听群众的高度赞扬。
唐山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该院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离案件现场最近的地方,有利于深入调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实,让群众少跑腿,极大地节约诉讼成本,同时让公众广泛参与,扩大普法宣传效果,积极传递人民法院服务绿色发展的审判理念,让环保意识转化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
图为法官现场查看鱼塘情况。 马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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