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建永)谈了四五年的女朋友要跟自己分手,男子张某难以接受这一现实,竟然持刀将女友的新男友捅致轻伤二级。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2020年8月16日,家住省会的张某在醉酒后给正在闹分手的女友周某打电话,通话中得知男子丁某正送周某回家。张某回家拿上折叠刀来到周某家的楼下,在电梯上与丁、周二人碰面,三人因张某与周某分手之事而发生争吵。争吵中,张某持刀扎向丁某,致丁某胸部、后颈、双臂等多处受伤。其间,周某因阻拦张某,手指及胳膊被刀割伤。后公安民警接群众举报赶到案发现场,将张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持刀故意杀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某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赔偿丁某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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