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尹文辉)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强制与和解并重,经过3年锲而不舍的努力,近日以发包土地租金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深泽县某村村民王某原系村果园的承包户。2003年3月25日,王某与村委会签订了果园延期承包合同,合同上盖有村委会公章,已经生效。但之后村委会以该合同“先盖章后填写内容”为由,对合同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双方协商未果,故此成诉。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双方诉争仍然未止,后上级法院将此案指定移交井陉法院审执。井陉法院经过审理,2018年3月25日,认定此果园延期承包合同为有效合同,鉴于此案争议地块已转包他人多年,该合同已无法履行,判决驳回王某要求履行该合同的诉求,该村委会在判决生效15日内赔偿王某损失21.2万余元。由于该村委会未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此案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因此案为跨区域案件,且案情复杂,执行难度大,井陉法院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强有力的执行小组承办攻坚。在执行中,执行人员首先采取多种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未发现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王某经过漫长的十余年诉求,要求执行的心情非常迫切。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该院院长和执行局长亲自出马,先后两次到深泽县委、县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执行局副局长王志强3次带领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所在乡找党委书记、乡长及包村干部进行沟通,请求协助办案。执行人员池建军更是不辞辛苦,往深泽跑了十几趟,耐心给村委会干部做工作,并查询该村财物收支和土地承包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去年夏天,经过深入调查,终于获得一条线索:该村对外承包的150亩土地,将于9月份到期。这是执行此案的唯一希望。执行人员紧紧盯住不放,等到承包期满后,及时依法对这150亩土地查封。
今年3月中旬,经执行人员主持调解,在法律人士的参与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该村委会将150亩土地发包给王某耕种5年零两季,用租金抵清此案所欠王某的本金、利息及诉讼费共计25.1万余元。事后,王某专程给该院送来一面印着“强制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5月底,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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