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5版)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沧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公开听证和诉前磋商的方式强化行政机关文物保护意识,提升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大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的认识,推动对国家重点文物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同时,通过办案,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建立完善长效协作机制,促进大运河保护及其文物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