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1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深州法院王家井法庭倾心调解

八旬老人老有所养

河北法制报讯 (沈学帅)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王家井法庭成功办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5月27日,干警来到辖区某村,为八旬老人原告甲某送达民事调解书。

原告甲某一纸诉状将儿子乙某诉至法庭,要求乙某支付赡养费及日常医药费用。受理案件后,王家井法庭庭长杨娅考虑到当事人年老体弱,来往法庭不便,主动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沟通调解。

甲某年岁已高,未使用手机且没有其他通信工具,杨娅便与同事就此案多次来到甲某家中了解案件情况。在接触被告乙某时,乙某辩称之前一直都是由其照顾原告,只是近来大多数时间都在外工作且有些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再承担原告的赡养费。杨娅将被告传唤至法庭进行耐心调解,然而被告无动于衷,杨娅当场给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开庭当日,被告并未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结束后,杨娅考虑到如矛盾不能有效化解,法院判决也只能暂时缓解原告困难,不能彻底解决原告赡养问题。杨娅遂再次电话联系被告进行庭后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解对父母尽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在杨娅与同事多次努力调解下,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同意承担赡养费。

考虑到原告老人年迈,干警们再次来到老人家里,专门将调解书送到老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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