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全社会公益保护合力,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5日,雄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雄县分局联合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宣传人员在雄县雄山公园设置宣传点,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将办理效果较好、有典型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前后对比图展示给群众,向群众介绍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
李建伟 李想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