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6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特事特办暖民心

□ 讲述:廊坊市光明公证处主任

王智华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田宪忠

“特别满意,非常感谢光明公证处的同志们,他们能及时上门办证,为我家解决了大问题,房子已经顺利地过完户了!”6月9日上午,我们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当事人王先生征询意见时,他还激动不已,连声称谢。

这件事要从一份特殊的公证书说起。4月28日上午,我们公证处接待了一位表情沉重、面容焦灼的中年男子,他是来替母亲办理继承公证的,情况非常特殊。他姓王,是廊坊市一名普通市民,当时他父母名下一套房产要出售,谈好了买家,准备安排办理房产过户。可是,他的父亲已经去世几年了,父母共有的房产并未办理继承手续,如果出售就需要作为独子的王先生放弃继承权的同时,将房产过户到他母亲的名下,由他母亲办理了继承公证后才好办理过户。但此时,他母亲已重病住院,将不久于世。买方见是这种状况,更着急催促办理过户。买卖双方都担心老人身体状况,一旦病情恶化,房屋买卖可能延误,甚至增加其他诸如第二次继承等流程,并会另外增加税费。

接受相关材料后,我们立即对这起特殊的案件进行了讨论。本来按照规定,应由王先生母亲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但考虑到其住院病危情况,我们决定特事特办,制定了上门办证的工作方案。工作人员立即安排调查取证,加班加点,仅一天多时间就完善了资料。4月30日上午,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王先生准备到医院为他母亲办理公证,可是得到的答复是,老人病情有所加重,签不了字,需要等到老人好转后才能办理。

“五一”假期一过,5月6日上午11时许,王先生突然打来电话说,老人的病情有所好转,能够正常交流、签字了,希望能够尽快前去办理。接到这个消息,我们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打印资料、完善手续,定好下午两点前往医院办理。为了赶时间,工作人员中午没能顾得上休息,快速备齐了资料,并按照医院的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准备,按约定时间准时到达了王先生母亲所在的医院。在王先生母亲的病床前,两名公证人员向老人详细地说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及权利义务,在确定老人头脑清醒且自愿情况下,准确依照老人意愿对房产流转过程所需继承手续进行了确认和签署。之后,两名公证员马不停蹄回到单位,完善手续,快速制证,当天下午王先生就拿到了他母亲的继承公证书,为房产过户扫平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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