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婷)近日,枣强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来到枣强信誉楼商厦,为该单位颁发了“佩戴头盔示范单位”荣誉牌匾,并开展了“一盔一带”宣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向商厦职工介绍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播放“一盔一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视频,重点宣传了骑乘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呼吁大家戴好安全头盔、系牢安全带,做文明交通参与人,为自身交通安全上一道“保险”。
为进一步敲响“交通安全警钟”,民警要求企业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提醒员工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示范带动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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