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机动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道交法》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安国大队在曲港高速公路(曲阳——肃宁段)安装移动测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移动测速设备的地点:
曲港高速曲阳方向:84KM+300M、116KM+700M;
曲港高速黄骅港方向:86KM+300M、117KM+400M。
二、限速值:
限速为:小型客车120km/h,除小型客车外100km/h。
三、通行在上述公路的车辆存在“机动车超速、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移动测速设备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移动测速设备于2021年6月30日启用。
特此通告
高速交警保定支队安国大队
2021年6月23日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