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清彦 王永刚
“在小区门口登记个人信息,就能领到1袋大米。”消息一出,引得附近群众纷至沓来,有的甚至全家出动,殊不知已落入骗子的圈套,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能。6月10日,磁县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袁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20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袁某从网上联系到杨某等3人,让其非法搜集公民个人信息。杨某等人假扮电信公司员工,声称登记个人信息一周后可领取1袋大米。后袁某联系快递员任某、王某、柴某、柳某(该4人另案处理)等人使用非法搜集的个人信息通过某网上商城下单购买手机卡,下单后将手机卡邮寄给杨某等人。杨某等人按照袁某指示,通知之前收集到个人信息的群众领取大米,并违规使用4名快递员的工号对手机卡户主完成视频动态认证,并将实名认证的电话卡批量寄到袁某提供的地址。后袁某以每张电话卡170至19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经公安部门电信网络诈骗平台查询,上述电话卡被他人大量用于在国内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涉及电话卡114张,给很多被害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袁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7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个人信息自我保护意识,万不可贪小便宜出卖个人信息,一旦个人信息被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犯罪,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