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高峰:
上诉人杨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1民终4529号案件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404室)开庭审理此案。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永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邑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桥东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江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王江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陆业威、任立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陆业威、任立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秦国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张磊、岳聪、秦国华、孟力鹏、河北建岳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瑞锁、左春梅、张凯:
本院受理原告马振华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23民初1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建坤、张志娜、耿彦飞、李立华: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刘建坤、张志娜、耿彦飞、李立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会勇:
我院受理原告张金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7日15时00分在平山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刘阳不慎将工作证丢失,警号为037678,特此声明。
周美驹不慎将工作证丢失,警号为039323,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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