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5日
第04版:法 案

元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进一步增强居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再次公示以下15处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闯红灯、逆行压线、限行、打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黄牌货车禁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设备位置如下:

红旗大街赵同道口、槐阳大街与南外环、长春路昌盛街道口、井元路与昌盛街道口、西环路(常山路西环道口)、文化路槐阳大街道口(常山路北国商城道口)、人民路槐阳大街道口、长春路花园村道口(长春路槐阳大街道口)、人民路昌盛街道口、文化路中央大街道口(常山路向阳街道口)、文化路昌盛街道口(常山路昌盛街道口)、蟠龙路中央大街道口(蟠龙路向阳街道口)人民路中央大街道口(人民路向阳街道口)、文化路嘉惠街道口、蟠龙路昌盛街道口。

元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25日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06-25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25498.html 1 元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