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国雷 江学斌)6月22日,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了一起团伙跨国网络赌博案,蔡某龙、廖某勇、赖某龙、赖某平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9年,涉县公安机关在侦破涉县某公司会计王某挪用公司资金150万余元参与网络赌博案时,发现赖霄某涉嫌参与组织境外团伙网络赌博,于是立案侦查,历时半年在全国多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抓捕了蔡某龙等7名被告人,犯罪组织者赖允某、赖霄某被网上追逃。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初,赖允某、赖霄某在国外开设网络赌场,招聘被告人廖某勇、赖某龙、赖某平等人为赌场员工,通过QQ聊天及转发微信朋友圈的方式,拉中国赌客进入赌博群赌博。警方查明该赌场共涉及赌资1.03亿元人民币,涉及参赌人数413人。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被告人蔡某龙主要负责收购银行卡和支付宝账号用于支付赌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勇、赖某龙、赖某平等人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并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蔡某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赖某龙、赖某平、蔡某龙表示认罪认罚。
6月22日,涉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鉴于7名被告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判处被告人廖某勇、赖某龙、赖某平等6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蔡某龙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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