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潘东东)近日,固安县人民法院宫村法庭法官情、理、法并用,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原告为一支施工队,承接了被告某工程建设公司项目的部分施工工作。原告称被告拖欠其施工队的劳务费,且将该施工队从他处租赁的器材扣留、使用,出租商已将该施工队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所租赁器材。
宫村法庭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传唤被告某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详细了解案情,发现原告施工队租赁的大部分建筑器材仍在使用中,且用于某单位主体楼施工中,若强行拆除经济损失巨大,同时严重影响某单位主体楼施工。
在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拒绝配合的情况下,宫村法庭多次召开庭务会议研讨案件,制定详细调解方案和审理方案。本着让工程如期交付且双方矛盾最小化的原则,法庭工作人员组织调解,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双方表示接受调解后,法庭又组织开展鉴定评估,清点原告租赁的建筑器材,后召开原、被告及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联席会议,保证了该案劳务费评估和工期延误损失评估两个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在原告照顾被告部分损失的前提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给付了原告劳务费,某单位施工工程如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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