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以及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我局通过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对临界报废的机动车及其所有人进行了网上告知和公告,同时网上还刊登了机动车逾期检验等“五项告知”服务信息。冀ATA475 (大型汽车)、冀A7G820(小型汽车)等共1329辆机动车已临界强制报废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冀A84640 (大型汽车)、冀A37CT3(小型汽车)等共12655辆机动车已逾期未参加检验,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28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现予以公告,驾驶证记满12分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130126❋❋❋❋❋❋❋❋2718、132322❋❋❋❋❋❋❋❋0854等246个;驾驶证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130121❋❋❋❋❋❋❋❋2613、130126❋❋❋❋❋❋❋❋181X等38个;增驾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130182❋❋❋❋❋❋❋❋6613、130181❋❋❋❋❋❋❋❋4236等22个。为方便查询交通违法记分分值、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驾驶证有效期止换新证期限以及“五项告知”信息,机动车驾驶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站(www.hbgajg.com)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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