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灼涛
“我把钱打到您卡上吧!”6月22日,当事人王某激动地跟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张淑静说道……
这是怎么回事?当事人为什么要给调解员打钱?事情还要从去年冬天说起。
原来,王某和李某于2016年经法院判决离婚,但二人婚后有一套房屋因当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未进行财产分割。2018年,该房屋结清贷款,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双方针对房屋的归属问题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王某起诉李某要求分割房屋。
2020年11月,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张淑静接到这起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征求调解意见。几经沟通,双方对房屋价值还是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在张淑静的释法明理下,王某申请对涉诉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房屋鉴定报告下来后,张淑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送达了鉴定报告并根据房屋的价值给出了调解方案。之后,张淑静又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最终使当事人放下心结,就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房屋归王某所有,王某给付李某50万元,李某协助王某将该房屋过户至王某名下。达成调解协议后,该案转至速裁团队出具民事调解书。
本以为该案到此结束了,没想到过了几天,王某又找到张淑静。原来王某认为李某应该先配合过户,李某则认为王某应该先给房款。双方互不退让,陷入僵局。于是,王某又想到了张淑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要不我把钱打您卡上吧!我相信您,等她配合我过户了,您把钱给她就行!”张淑静向王某解释道:“这可不行,这不符合规定。不过,您不要担心,咱们法院有账户,可以将钱款打入法院账户,我帮您联系一下,问一下流程。有法院做担保,你们应该都放心了吧!”
“嗯嗯,那最好不过了,我天天为这事愁得慌,您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问题呢!”
“能为你们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这也是我们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张淑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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