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1日
第05版:法治河北周刊

入党是我坚定的追求

李林章上网查阅普法资料。

编者按:

重温历史忆初心,传承精神担使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们特别组织策划刊发“我的入党故事”稿件, 通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回忆入党经历,回望入党初心,讲述入党故事,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人传承发扬忠诚奉献光荣传统,立足岗位奉献担当的良好精神风貌。

□ 李林章

我今年79岁,有着40年的党龄。从18岁开始递交入党申请书,我先后申请入党4次,3次没有如愿,但我始终怀揣信仰,用行动践行着自己的“党员梦”。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坚定的追求,这个信念鼓舞着我不断向前,直到39岁时终于圆了心愿。

从小就想当兵的我,在1960年参军。新兵班班长是一名党员。在训练上,班长以身作则;在任务面前,他冲锋在前……总是听班长说:“我是一名党员,我要对得起这个光荣的称号。”正是在班长的感染下,我心中入党的“种子”开始生根、发芽。在部队期间,我连续两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却与党员身份失之交臂。我没有灰心,我虽不是党员,却可以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1964年,我转业到平乡县检察院工作,又先后在广宗县旧店公社、海河指挥部、广宗县人民法院工作。不管岗位如何改变、职位如何调整,我始终如一兢兢业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间,我第三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我想,可能是我做得不够好,我会继续努力,继续接受组织的考验。

1981年,我担任广宗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参加法院组织的党史学习、红色教育中,我内心入党的愿望又重新燃起,并且随着学习的深入,更加强烈。于是,我第4次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过组织程序,我顺利通过了。这一天,我整整期盼了21年。我如愿成为一名预备党员。考察期间,我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同时,积极向法院的老党员请教,对党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认识。1982年,广宗县法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21名党员一起举手表决,全票通过同意我转为正式党员。

1985年,我调到广宗县检察院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这不仅是党组织对一名新党员的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入党后,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管什么艰巨的任务,都争先认领,生怕给党员的身份抹黑。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后来相继调到平乡县公安局、司法局任常务副局长和局长。充分发挥党员在各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我把义务普法作为自己的“第二职业”,经常利用节假日或工作之余帮助父亲李瑞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讲。

1983年,父亲李瑞离休回乡后,见一些村民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处理问题有时过于偏激,于是自费在家里办起了普法阅览室,为村民开办普法夜校……由于影响越来越大,来听课的村民越来越多,父亲一人顾不过来,就把我们兄弟几人召集在一起搞普法。

1998年,父亲因病去世。我和三弟、五弟经过协商,决定把普法夜校继续办下去,让更多的老百姓受益。2001年,我从县司法局退休。面对当时许多企业、学校、单位的返聘之请,我婉言谢绝。执法是我的起点,普法是我的追求。这一干就是20年。多年司法工作经验,让我讲起课得心应手,把枯燥抽象的法律名词讲得通俗易懂。夜校由过去的一周一开课,变为一周两开课;课堂从农家延伸到农村小学及乡里的初级中学……

十里八乡谁家有人产生矛盾纠纷,哪家有困难,只要有需要,无论远近,我风雨无阻。有人问我:“你已退休了,不好好享清福,图什么呢?”我告诉他们:“年纪大了不能为国家做什么大贡献,但为大家做点小事还是可以的,要对得起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平乡县“李瑞普法”一家三代人投身普法实践,获评“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李林章系李瑞长子。)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07-01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25719.html 1 入党是我坚定的追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