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潘东东 林琳 马志伟)近日,固安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被拘传到庭后慑于强制措施压力,主动履行了赔付义务。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驾驶车辆与邓某发生碰撞,经事故责任认定,王某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邓某各项经济损失共1万余元。该案于6月2日执行立案,固安法院执行局依法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手续。王某却以各种理由逃避履行赔付义务,拒绝传唤到庭,且拒接执行人员的电话。执行干警在网络查控期间依法对王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同时发现王某名下有一辆小型客车,并在走访调查中摸清了被执行人的住址及其日常作息规律。
6月16日清晨,执行员刘志伟及4名法警携带扣押车辆手续奔赴被执行人王某的居住地,找到了王某。鉴于其态度依然蛮横,拒绝配合执行工作,经请示院领导后,办案人员决定依法将其拘传到庭。
“希望你能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予以拘留。”在执行局,执行干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引导其正确认识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慑于强制措施压力,即刻承认了错误,并以微信支付的方式给付了申请人全部案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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