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彩辉:
上诉人许玉长诉被上诉人郝彩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109民初3011号民事裁定书后上诉人许玉长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6月24日作出(2021)冀01民终5228号民事裁定书,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民终522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藁城区人民法院(2020)冀0109民初3011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藁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双军、张元: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支行与被告宋双军、张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278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王春荣:
本院受理原告祖锡钢诉你与王旭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车好多汽车销售(江苏)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海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7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迁西县人民法院
张天锋:
本院受理原告黄亚成与被告张天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7民初753号案件的民事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迁西县人民法院
唐山瑞莎实业集团迁西瑞莎超市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李小英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唐山瑞莎实业集团迁西瑞莎超市有限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无人签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冀02执16736号执行裁定书,依法评估唐山瑞莎实业集团迁西瑞莎超市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1.制冰机一台、2.生鲜制氧机一台、3.熟食三洋保鲜柜三台、4.制冷库设备三套、5.POS机KB78M2\J型14台、6.梅特勒托利多电子秤一套、7.生鲜肉制冷陈列柜三洋牌一套、8.超市监控设备主机四台、9.超市购物车140辆、10.地牛5台、11.三洋牌卧式陈列柜两台、12.三洋低温立风柜一台、13.货架401节、14.特价车80台、15.生鲜陈列货架53台、16.存包柜3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晓波:
原告张跃与被告张晓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7民初2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迁西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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