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汛期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现象,连日来,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教育、水务等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河长制”管理责任,加大防溺水安全教育,齐抓共管,杜绝溺水事故发生。图为7月8日,该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在拒马河永乐村段查看河道两旁存在的安全隐患。 刘永兴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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