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娜 王圣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的全面监督,6月29日上午,省会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和检察听证工作依法进行监督。
据了解,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是对该院2018年以来承办的所有危险驾驶案件中,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开展的一次集中评查。活动当天,栾城检察院案管部门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人民监督员观看了检察干警对评查系统的操作演示,并认真查看了案件质量评查表。通过此次活动,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智能化电子卷宗评查的快捷给予了充分肯定。人民监督员表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很好的内部监督,希望这项工作能够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下去。
随后,检察干警向人民监督员汇报了该院公开听证检察工作情况。人民监督员为该院听证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指出今后检方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多措施并举开展公开听证工作,通过搭建检民“连心桥”,竭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以公信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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