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帆)暑假在即,孩子们在假期期间的安全又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自6月23日起,唐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火炬路派出所民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进校园活动,旨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假期期间的人身安全。
活动中,民警们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现场开展安全讲座等形式,结合青少年溺水事故的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述野外游泳的危害及如何自救的小常识,有效提高了同学们的防溺水意识。在民警的倡议下,同学们还集体做出承诺:不要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坚决杜绝擅自与同学、朋友结伴到河边和游泳池玩耍、戏水。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受到辖区中小学校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同时,暑假期间高新公安分局也将通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加强巡逻防控,提高辖区群众和学生对溺水事故的认识并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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